×
档案

律师档案:飞来的债务

来源:档案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年09月24日 01:29:32

律师:“你先别急,如果你不知道这笔借款,也没有使用借款,那这个债务有可能不应该由你承担,我们再分析一下。”

夫妻共同债务的立法及司法都曾经历了较为曲折的过程,民法典已统一了共债共签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红姐:“不是我打的,我完全不知情。”

夫妻平等、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是民法典立法乃至法治的共同目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的债务,并非都属于共同债务,亲密无间的夫妻也可能独立承担个人债务。配偶一方因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所生之债不受法律保护,更不应作为夫妻共债。

经过律师调查才知道,几年前红姐和她丈夫张远被一个名叫李伟的人起诉,要求归还他借给他们的120万元借款,并提供了“欠条”等作为证据,最终法院缺席判决红姐和张远败诉,因为一直未“还钱”,张远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此红姐的房子被查封,她也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红姐:“老师,你帮我看一下,我的房子是咋子回事,为什么被查封了?”

(不动产登记大厅)

如李伟确实出借了这一笔钱,但钱用于他和张远非法经营了,张远需要还这笔钱吗?红姐需要一起还吗?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房子被查封的情况,最终该如何解决呢?

红姐为了两个孩子读书从边陲小镇来到成都,她的丈夫张远常年在外,很少联系,也不怎么过问她与孩子的生活。起初红姐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在成都生活得很艰难,后面她靠经营一家小卖店慢慢有了起色,并攒钱买了一套房。

律师从法院调阅的案卷中了解到,本案所谓的欠款很可能发生在李伟、张远两人在外地合伙非法经营期间,红姐并不了解欠款及其用途,也没有实际使用。李伟将该欠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起诉并获得胜诉,又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房子一旦被执行,红姐和她的两个孩子将面临生活困难的状况。因此,在律师的帮助下,红姐向省高院申请了再审,省高院最终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经过重审,法院驳回了李伟的诉讼请求。

因为本案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0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条规定也在民法典合同编中被沿用。所以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举证证明借款已实际提供。《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凭证等。

(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当我们对外借款时,最好由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约定清楚借款本金、利息、期限、违约金等,并签字捺印,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也要立书面的借据等写明以上信息。此外,留存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借款,在备注中写明:借款,并保留银行凭证。约定的借款期限不宜过长、利息也最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支付宝、微信等转账的借款一定要确定对方真实身份,保留好记录,从账单中打印资金凭证。此外,借款、催款记录尽量录音录像,以便发生纠纷时用于诉讼举证。

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借钱的情况,X律师,如果我们对外借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红姐回想了一下:“李伟是张远的老乡,多年前曾一起出门挣钱,后面两人因在外地合伙贩卖违禁品被抓起来坐了几年牢,放出来后张远就出国打工了,张远有没有借钱我不知道,我绝对没有借李伟的钱。”

律师:“你先别急,我给你查一下。”

本案的庭审中李伟在法庭上称,未提供银行凭证的借款均系现金交付,借款发生时其定居在外省,称其先将位于外省的房子卖掉,又携带大量现金回到老家向张远交付了借款,明显不符合常理。

律师:“案卷里提到的这些欠条,你知道吗?是你打的吗?”

结合到本案的案情,即使张远没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张远以个人名义所借的款项,没有经过红姐追认,也没有实际用于家庭生活需要,不属于夫妻共债。

上一篇:安丘市档案馆高分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
下一篇:经典科幻片《科洛弗档案》将拍新版 导演已确定

Top